2010-06-24

答复奶茶兼厘清一些文字上的问题

前天与昨天我提出的行动党领袖对蔡添强一案的的保守看法,引起Facebook上面各种各样的诘难,但是这是民主论政必须经过的一环。感谢网络可以提供我们直接表达交流事物看法的管道。

基本上我个人的看法很贴近杨凯斌的,《饭要一口一口吃》。必须同意我个人的文字表达能力的确有待提升。

以下是奶茶在我Facebook里的提问,里面提出一些可能比较基本的东西,可能读者朋友也想知道的。整理一下然后如下回答:

“不像有些人,你怎么联络他,他都封闭着”。-这是什么?讲清楚。这跟思考空间有关系吗?人家“封闭”就代表人家思考空间狭窄吗?联络不到=“封闭”吗?... 这一段描写曾经失联的战友

思考空间可以指答案已经在Ally帖子里,也可以泛指,当我们回答问题的时候给别人多一点思考空间,所以不需要什么都画出肠来。
“文章就不是固定的东西。规范是需要的” - 这又是什么?请解释。既然不固定,但需要规范,问题-不固定,要怎么规范?
...不固定是因为文字可以表达的东西不是完全的,这也取决以当事人对事物的理解与接触不同事物的反应。比如我看三国可能看的不是谋略而是智慧或人品,那么看我文章的人对号入座是不能明白文章的奥秘的。所以这是不固定的,文字不是数字清清楚楚的。
规范的需要可能这个社会一些约定成俗的东西也有其规范性的,比如我说透过现象看本质是指透过事物的表层,一层一层地抽丝剥茧,最后看到问题的本质。这是有规范的。不是说了就找到答案,所以您应该在我的文章里看到叙述、分析和最后的思考或行动方向。可能在FB的回答与blog里的文章是有不同的,所以我提出透过现象看本质是assume看的人已经明白这基本概念。fb也很少叙述,因为link里面有文章,有别人的精华的文字演绎,以免画蛇添足嘛。
如此累赘答复希望可以为你释疑。



参考文章:
这是法律、正义,也是政治
错的法律要不要遵守?


这一场对话里我们必须调整我们僵化的思维,把法律的交给法律这观念已经失去了公民社会的责任感。所以我不同意龙汉说的让猪肉佬去解释法律可以吗?我的答案是可以而且必须。可能在技术上大家站在不同的认知岗位,当然有法律专业的人更有资格发言;但是这不表示律师与法官必须垄断了对法律、法治等等的探讨空间。如果您的答案是(必须被垄断),哪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法治精神不是法律条文,而是关系到人民的利益与公民的权利。如果我们不知道法治精神如何面对以本伤人的法律专才(这不是没有的事)?


关于恶法也是法的观念也是思想倒退的观念,也揭示了有一些似懂非懂的观念模糊了法治精神里强调的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最基本概念。


追溯历史,为什么有恶法,因为人民的公民意识不强,因为国家管理机制被既得利益集团垄断诠释权。如果因为是法律/法令就必须遵守,为什么我们反对内安法令、煽动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大专法令、出版与印刷法令、警察法令里妨碍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等等的恶法?我们的根据在哪?我们凭什么要反对?是因为这法令可以随意对付反对党人还是这些法令根本就违反了法治精神的人人平等?如果没有法治精神,我们今天依循的是权威而不是民主,这是违反民主政治常态的。


当然更笑的是,因为我指出行动党某些领袖的保守与没有从本质上妥善处理蔡添强这案件的风范,反而提出一些过去的恶法范例来支撑必须补选的观点,而被标签为反民联的人。还有一些更加令人心寒的论调,所谓保蔡添强非焦点,我不客气的说,将心比心如果你们的领袖落在添强的光景,你们也会如此对待?这就是所谓的政治工具论了,这是谋略强了还是人性的抗打能力强了,所以可以不顾政治道义就跳跃到选民利益?选民是人,议员也是人,没有更好的方法来面对这政治难题吗?


马来谚语:"Bersatu KIta Teguh Bercerai Kita Roboh":不能团结我们就完蛋了!如果您要人民为了这破残与不公平的条文而对一个清白的(双手双脚被抬架住的添强)同僚说:”对不起,法律无情,虽然你是无辜的,我们必须依照法律,别担心Batu一定大胜“。将心比心这话如果对您尊重的领袖,您说得出口吗?如果您说政治现实,对不起这不是以民为本、还政于民的民联精神,这是律法主义与不能与恶法say no的保守自私政客行为!当然添强一案,民联领袖并不是如此,他们仍然继续的对群众表达要捍卫司法公正、反对滥权的决心等等信息。


一个民主社会就是要人民醒觉、公民意识监督+制衡不公平与违反人民权益的行为,因此没有所谓的什么范畴是人民不能过问的,除非有猫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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