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吉祥否认与蔡添强存有心病
唯卡巴星重申峇都应举行补选
托词诠释法庭判决,其实吐露其律法主义与伪道德精神。
行动党一直令人诟病的几点:
反对街头政治,批评街头政治,这点相当保守,这对行动党人来说不要紧,如果有人要加入行动党成为人民代议士,可能必须考虑党的立场。但是批评同盟街头政治就很不应该了。
另外对恶法诠释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这种报复性的行为怎么叫法治精神呢?
一个成熟的合作团队应该尊重的是大众的利益,一个政党的存在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不是打造自己在人民心目中的英雄形象。
当您认真参与工作,称赞与认可是自然的,批评与挑剔也是必然的,一个成熟的领袖必须在接受批评改造过程中仍然坚持为民服务与还政于民的精神,拿捏的好的领袖,不需要踩着别人的肩膀也能发亮!
注:
那些认为行动党在此事立场至高无上看法的朋友请看杨凯斌这一篇:
我个人延伸的看法是:笨蛋不是Rm2000或提高导致失去议员资格的罚款数额的争议而是恶法。要有诚意废除恶法,to be fair,民联上台后才不会对国阵的人政治迫害的可能性!
我要学习 Kai Ping 凯斌 说笨蛋,难道是2000的争论吗,你就算把失去议员资格的罚款提高到3000或一万又 怎么样,难道没有提控议员的恶法或lobong吗?
阿武叔要的答案,不知道你们能够接受吗?
12 条评论:
同意你的观点,卡巴星在这事件上,显示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的一面,我尊敬这种坦荡荡的从政行为。
某次出席由潘俭伟与蔡智勇针对消费稅的辩论会,席间有民联的人提起,许多法令都是安华当财长时订下,潘俭伟反而维护起安华,仿佛帮当时的国阵说话。
潘俭伟有许多观点其实都不错,但维护身在国阵期的安华,却有点强词夺理,身为观众,我当时有疑问,如果今天安华还是国阵的首相或副首相,潘俭伟会同样的帮安华讲话吗?
很好, 所以認為蘇丹在議會沒有投下對大臣不信任票的情況下開除大臣是錯的話, 你就是好漢...
認為議員在憲法明文規定受法庭判罰兩千元或以上的情況下自動取消資格是對的話, 你就是不顧盟友情意, 報當年一箭之仇等等...
法庭明顯的違反憲法介入議會事務, 或者違反君主立憲精神下允許元首開除大臣, 大家都指法庭不該打開不良的先例, 否則對後世影響深遠...
那現在打開違反憲法精神的先例, 就是可行的, 正義的咯? 律法制度原本就是根據法律逐字詮釋, 而其中憲法也好, 通用律法制度也好都明顯的強調"前例"的重要性, 法庭的各項判決都對後來的案件影響深遠, 其中英國就以法庭判例作為其憲法基準. 個人覺得所謂"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還有極重要的提醒與教育作用, 打官司不是滿嘴正義就能戰勝的...
維護憲法難道不是“尊重大众的利益”了嗎? 憲法是立國之本, 難不成咱們把它丟進垃圾桶去了?
街頭政治方面, 只能說行動黨創黨初期就面臨所謂的"抗爭式"的鬥爭(如當時的勞工黨), 或者所謂的議會民主鬥爭... 行動黨憲章上的第一條宗旨就說明了要通過議會民主來達到社會民主注意, 選擇走議會民主路線奠定了該黨的成功, 支持街頭政治, 就幾乎等同違反自個的憲章, 保守不保守, 恐怕還看個人詮釋
阿武叔,
对不起,看不明白你是支持卡巴星所谓的原则性还是支持我写的看法。不过你似乎对安华有很大的成见。只要批评安华就是好的,只要说安华鸡奸就是好人?
bentoh朋友,
我想这里要阐述两个的态度。卡巴星或行动党保守派怎么对待同盟的态度在新媒体与记者询问谁最适合代替添强守国席,已经字里行间告诉全世界他们有比当事人更大的发言权。对统治者是你个人法律的考量,对盟友的态度直接影响群众的印象。更何况行动党对蔡的不满真是有迹可循的,这样的场合不说鼓励战斗却冷静得冷血去分析守土计划这已经是离开了以民为本,还政于民的精神。
以民为本的精神是要废除恶法,现在行动党这2号人物没有与盟友站在一起废除恶法,反而不断引用恶法的案例来为自己辩护。
为什么要辩护,如果不是理亏,如果不是讲错了话?这说明了当保守政客面对群众与新媒体的审视后必须回到民联的原则与立场而不是行动党的立场。
我想您应该清楚明白,行动党的立场不能完全诠释为等同于民联反对恶法的立场,这是搞组织的人都知道,以整体利益为前提,而不是在没有咨询同盟之前,迫不及待地表明自己的看法。这是林吉祥卡巴星等应该学习的。没有一个领袖是天生的,都是在错误中学习的,如果他没有学习,不愿意承认错误就会被进步的群众看为保守与傲慢。这提法不是要打击民联,而是要告诉民联领袖,你们都不是天使,应该做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走机会主义路线的最终会纸包不住火。
我希望大家明白我好像卡巴星说的我希望民联好,但是我(求真)更希望民联符合人性化的斗争,批评街头政治的行动党应该反省。丘光耀可以说是我在行动党的启蒙老师,但是这一点我是完全认为错误的,务实不是问题,问题是把务实当真理就会打击积极的声音与方法,街头政治在恶法横行的政治环境里是必须的,这样可以告诉人民更多与起了示范作用,不要随便标签:英雄主义与无政府主义,否则是自己陷入了依循恶法的道路,那么斗争个啥?
Sorry!前面少了一个字,应该是“不”同意你的观点。
我是期望,从政者不应太维护政治立场而忽视良心立场。
我对安华不是有成见,而是就事论事。当年安华要是没有被开除,今天的民主行动党人会认为当年他任财长教长时的决策是对的吗?
看到现在还有民联人为身为国阵红人时的安华辩护,我只觉得好笑,彷佛是说,当初国阵做对了。就好像蔡锐明现在批评国阵马华,我也觉得很滑稽。
1987年的事,到现在,我还无法原谅安华和纳吉。
阿武叔:
个人认为,国阵从安华担任财长,教育部长(或更早之前)到现在安华担任反对党领袖,他们的政策都一直很烂.如果问题是出在安华身上, 那么现在不是安华担任财长和教育部长, 情况应该改善才对, 但是事实告诉我们, 现在的情况比安华任职部长时更糟糕, 所以问题是出在国家的政策, 不在个人或是某个部长身上.国阵是换汤不换药, 所以症结不但依然存在,还每况愈下了.
如果政策是好的, 是利民的, 我们就不会像现在这么糟了.如果政策是好的, 是公平合理对待所有国民的, 不论是谁当领导人, 不论是哪个政党执政,人民都是幸福的, 反之, 人民就是最大的输家了!
policy, policy, 我们要政府修改或制定公平合理对待所有国民的政策!!
在野党也该制定公平合理的政策, 让国民做比较, 谁的政策好, 我下一届就投谁. :)
芊芊,你的论点对极了。
我也赞同,国家政策很糟糕,必须改进。
我们都渴望公平和良好的施政。
阿武叔:
您很有才华,中文造诣高超, 是我的偶像之一,希望您能多写一些启迪民智的文章,监督国家执政的方针,向偏差错误不公的的政策施压, 改变国运,帮助无数的大马人民走出困境,在此先谢谢您了!:)
加油加油!!
阿武叔,
你的就事论事缺乏层次的理解分析。安华在体制内的错误,不是他一个人的犯错,当时候的马华、国阵领袖都有责任,如果马华或国阵都窝囊到不能反对,安华应该是很独裁的,为什么你们却忍气吞声?
我不管潘怎么说,我按照我个人分析,体制内如果贪污舞弊、滥权都是错误,体制外也亦然。
但是体制内犯错却受到怂恿,受到默认,这不但失责而且窝囊。不但如此现在还拿来当谈资,不是很丢脸吗?不是说明了,马华或国阵根本不想改革,错的都是安华而不是国阵,这样切割是执政党的责任吗?别忘了除了贪污腐败,国阵还是继续吃人民的税收来过"好日子"的。
另外回到改革,没有人是完全不会犯错,但是要知错能改。在国阵的贪污腐败的大染缸里不但不能改革而且还打压、迫害改革的声音,安华可能曾经是凶手,但是他已经开始改革,而且已经抛开国阵的贪污滥权、假借种族主义谋取个人与朋党财富的死路。
安华跳出来了,但是那些在国阵里的却毫无长进,以为提出“一个大马”就可以掩饰国阵继续的贪污滥权,及种种罄竹难书的暴政、暴行。
你可以说安华要漂白,但是国阵里的却没有改革意愿。我们谈谈蔡细历他对PKFZ的巨案毫无诚意,就是想赢回议席,许子根更惨不忍睹113KPI的总警长还有更多似是而非的论调,纳吉:你帮我来,我帮你,一个大马2个霹雳,木有顶开始要漂白自己不是谁谁,这些都是在国阵里张牙舞爪的事情。
为了国家我们应该独立思考,不要只会记住人家的不好却不给机会人家改变。但是国阵肯定没有机会的,因为完全没有诚意。
要我总结,今天国阵所谓的好其实是人民争取、民联争取过来的。无论阿拉事件、牛头事件、还有更多问题,民联都正面面对,开放讨论,让全国人民有空间去决定最好的方法。
阿武叔与朋友们,
政治不是钉死一个人的游戏,政治是全民的运动,是全民的参与,你可以不喜欢安华、纳吉但是却不能不公平客观地评价他们的政治成绩单。
再说一句,如果国阵管理(这句话太抬举国阵这个腐败无能的政府了)这个国家50多年,结果是国家频临破产,种族分裂、对立还不能公平对待人民;就连所谓扶持土著的政策也没有帮助到大多数贫穷的土著。这占住地球转的国阵,是不是应该下台,让人民公平选择最符合人民民主、公平、开放、自由的新政治上台?
民联与公民社会共同治理这个国家,将是马来西亚全新的一页,那时安华做不做首相是其次,真正需要的是我们人民要活在互相尊重而不是互相算计里。
如果你现在就打击安华,只能说你不明白政治不是个人(personal)的是公众(public)的。
不!我还是坚持,不会因为政治立场而反安华。308前,安华和沙比里在电视上公开辩论时,我就支持安华的论点。
我反而愿意接受你说的:“。。。。没有人是完全不会犯错,但是要知错能改。。。。。安华可能曾经是凶手,但是他已经开始改革,而且已经抛开国阵的贪污滥权。。。。。”
而不是因为立场改变了,便可以为当年的错误自圆其说。
即使当时的错误是体制的错误,即使不是安华一个人的错误,不可以被解说成不是安华的错误。
在这里与你交流的始因,是觉得不要因为立场的不同而昧着良心颠倒是非黑白。我认为卡巴星的言论黑白分明。
话说回来,对於蔡添强,我也很尊敬的。
阿武叔,
站在国家的的前提下,是不是认错可能已经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们现在的政治态度与作风有没有改变。
这可能在于政治的考量,安华可能已经认错,但是媒体不予报导,又或者安华没有认错,但是现在他做的是与当初迫害人民相反,我们支持安华是支持他改革,因为这是马来西亚的出路。
换个角度,如果有人大张旗鼓地认错,但是却不断出卖人民,这是怎么样的认错态度。所以我对卡巴星的法律之上态度提出批评。不是因为他人好或人不好,是他的立场不对。对恶法退缩尝试以别的课题来掩饰他对恶法无能的窘境。
当然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我提出的是以公民社会反对恶法、提倡言论与结社自由的前提来说明人民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利以和平、集会等等的方法来反抗不对或伤害人民利益的事情。
卡巴星也别忘了就是因为蔡添强、黄进发等当天以选举公平公民社会的身份进入国会提呈监督选举委员会的意见与抗议才有308的大好成绩。阿武叔可能忘记了蔡添强,但是卡巴星不能忘的。
请问这是不是你痛恨的过河拆桥?
所以不能因为喜欢一个人就认为他言论正确,黑白分明,只要他的言论伤害到公民社会、大众利益就应该批判的,否则等到他变成另一个独裁马哈迪就太迟了。
求真,或许我们的看法角度不一样,但若以民主方式来表决这事件,我投卡巴星一票,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赞同。
我不介意人们说未来的安华会怎样怎样,但我介意以前反安华的,现在把以前他反对的安华说到几好几好。
这案件的判决引发的争论,也让我产生疑问,我对法律不专,若你有心得,愿听指教。
案件审的到底是蔡添强咬警察,还是峇都区应不应补选?法官的责任,是裁定咬人的惩罚,或是裁定峇都区应不应补选?
以前我当记者采访法庭新闻,有不少案件基於法官考虑到案情的情理性,而给予最轻的判决,甚至只以警告的方式,当庭释放。我了解法官有权利基於避免补选而轻判,却不明白何以偏偏如是判?
我觉得咬人被罚两千,不算轻判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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