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9

有信仰之人的两种心态

【有信仰之人的两种心态】
马来西亚强调信奉上苍,我曾经是一个无神论者,觉得很假,因为许多所谓有信仰的人竟然容许贪污滥权、容许不公不义的事情在自己身上发生(国家与个人)。

后来耶稣十字架的大爱感召我后,我终于明白许多人是利用宗教来迷惑人民或者麻醉自己来避免公民责任。十字架的爱说明了上帝创造世界是必须有爱与公义并存。没有不需要公义的时代,但是人会因为自己的偏见与盲点,以为自己才是正义的化身,让许多受苦难的人民拜之为神,这样这些领袖就会不思长进,掌控人民以遂己利。

信仰与民主政治没有冲突
民主政治虽然不是完美的政治,但是容许人人平等、容许多元并存的空间,人民虽然不能都尽都满意。但是对于涉及基本人权、贪污滥权、朋党营私、制度腐败的严重问题是不能妥协的。

作为基督徒我们除了祷告上帝的公义彰显,我们基督徒的公民责任就是在尽最大可能和平与理性的公民力量之下,一起为国家付出改革腐败的公民责任。

我想许多回教徒与其他有信仰的人/领袖,也经历信仰与个人舒服环境(有很多时候不改变,可以确保自己的利益或原本利益)的拉扯挣扎。但是当我们看到民间疾苦,看到国家失去公义、失去人性、失去人道精神、失去希望,我们还以自以为是的自我欺骗,拒绝改变拒绝理性与拒绝公民责任吗?这些的思想肯定是利用宗教来满足自己不需要改变的借口。

因为善的最基本就是行公义、好怜悯与创造及爱你的上帝一起负起地上的公民责任。所以我说没有信仰的朋友/领袖,或已经失去信仰反思的领袖与人民,必须明白信仰的公义要求不是为了个人容忍腐败贪污,而是承担公民责任,把腐败滥权透过和平与理性剔除改革!

学习尊重,才会共同努力改变现在
可能你是一个无神论者,但是你要学习尊重有信仰者,以理性与和平的精神改革国家制度的腐败与滥权的权利。简单说我们要学习尊重伊斯兰党与其他有信仰者用善良与公义的精神来改革腐败滥权的政治权利。可能你认为一些有信仰者,不能照顾你的感受,但是我们是生活在一起的,我们有责任去了解,去明白这个被主流意识分割的扭曲现象,大家都有压力(巴士阿叔真实名言),贪污滥权才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不要崇拜领袖
最简单的是不要崇拜领袖,要看原则,看全民的利益,做明智、理性与和平共存的反思。包括你崇拜的林冠英、林吉祥、纳吉、卡巴星、安华、蔡细历、廖仲莱、聂老、哈迪等等都必须在公平、民主与公民意识的评判之下,判断他们的言论是否负责任,是否有利国家民主与公民意识,或者只是作秀赢取个人政治利益或短暂的讨好选民。

没有民主缺乏公民意识的新加坡李光耀政权就是我们最好的例子,我们是要一个没有人性化、没有公民意识、没有自由思考与公民权利的国家,还是一个容许多元宗教信仰、自由交流、理性、反对腐败、反对滥权、反对权利集中的新马来西亚,新政治思潮?选择在我们手里,选择在我们的理性是否负责任的决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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