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4

《独立新闻在线》- 选区划分不公又不均 各党选票价值不对等

《独立新闻在线》- 选区划分不公又不均 各党选票价值不对等


选区划分不公又不均
各党选票价值不对等

作者/本刊曾薛霏 Mar 02, 2008 01:07:05 pm
人民再作老板系列
【本刊曾薛霏撰述】虽然选举是体现民主的过程之一,但选举不代表一个家有民主选举学者Andreas Schedler2002所作的研究显示151个发展中国家里,有83.5%举行选举,但只有45%民主政治体系东南亚国家,37%政治体系是选举型威权体制(Electoral Authoritarianism),而马来西亚是其中一个。

公平选举的首要原则是投票自由,这从选民册开始,直到投票日和选举结果出炉。不过,英国艾塞克斯大学(Essex University)比较民主化博士候选人黄进发《独立新闻在线》,选举作弊的方法很多,层次也不同,但是通过剥夺公民权、填塞选票(ballot stuffing)、幽灵选民、用钱买票是最低级也最粗糙的做法比较精密的作弊手法一般都在选举制度、选举管理和竞选期的阶段发生。
黄进发(右图)在《马来西亚50年:“选举型一党制国家”的打造》提到,巫统在终结“马来亚合邦”(Malayan Union)后,通过控制公民权限制非马来人的归化,以致在1955年的选举时马来人选民高达84%。联盟初期曾放宽公民权授予措施,让马来选民的比重在1959年下降至56%;但面对回教党马来人权益至上路线的竞争,又担心非马来人选票流失,联盟随即在1960与1962年重新收紧公民权申请。
此外,巫统也通过改变国界和州界保住自己的政治优势,第一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建议马新合并时,也把汶莱、砂拉越沙巴拉进来,把当地土著马来半岛的马来人一同归类为“土著”,以避免非马来人比例比马来人高。
他写道:“类似的边界重划、分治也可以发生在州的层次。1969 年大选,华裔选民占多数的雪州出现朝野平分秋色的僵局,几乎让联盟丢失州政权。为了一劳永逸解除这个威胁,巫统主导的政府在1974 年大选前把华人集中的吉隆坡从雪州分割出来,成为联邦直辖区,减低雪州华人选民比重;因为联邦直辖区既没有州也没有地方选举,因此,‘华人问题’不会转嫁到其他行政区域。直接地说,巫统通过联邦直辖区这手术,革除了吉隆坡人一半(州选举)的投票权,以保障本身的州政权力基础。”
虽然如此,公民权授予与国州界重划不能长期为之,因此最后则通过选区划分不均(mal-apportionment)和不公(gerrymandering)这两种制度性作弊方式,维护自己的选举优势。
选区比例激增至20.5倍
选区划分不均即选区大小不均匀,造成选民手上一票的重量不对等。黄进发指出经过四次选区重划作业后,我国最大选区最小选区的选民人数比例已从1959 年的3.24倍激增至2004 年的20.5倍。
李德制宪委员会(Reid Commission)原本在《联邦宪法》规定每州最大选区最小选区的选民人数,不能多于或少于其平均选区选民人数的15%,而且每州所占的国会议席比率应该接近该州选民占全国选民的比率,并尽量符合州人口的比率,以体现“一人一票”精神。
但是,联盟政府从未格守这个15%的限制,且在1962 年修宪,把差距限额改为50%,乡村选区的人数可以只是城市选区选民人数的一半。1973 年,联盟政府再度修宪,完全废除选区大小的限制,以致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可任意划分选区。
从历年最大国会选区和最小国会选区差别,可看出选区划分不均的比例;例如在2004年大选时,最大选区的选民有10万4185人,最小选区有5079选民,等于说最小选区选民的选票价值比最大选区选民大20.5倍,完全没有体现“一人一票”原则。
马来西亚理科大学政治系副教授林鸿海(Lim Hong Hai)在其论文《马来西亚选举政治:在多元社会“管理”选举》提出,城乡选区的比例是巫统为了增加巫裔选票的重量。
他写道:“有利于乡区的选区划分不只是英殖民政府的操作,也可能是巫统强制要求,为了确保马来人的政治优势和加强巫统在联盟内的优势。”
毕业于澳洲国立大学政治系刘镇东(左图)认为,按照合理的选区划分,人口差距不应该那么大;我国的选举制度明显偏帮巫统,确保他们赢得较多席位,造就一党独大。2004年大选,国阵只获得64%的支持票,获得91%的议席,意味着选票无法反映民意。
他说:“这样一来,将助长一党独大,巫统是依靠乡区的选票赢得执政权但是现在其实有60%人住在城市,很多人都是回乡村投票。由于国阵获得大于他该获得的那份,长远来看,无法反应民意,人家还会相信这个政府吗?选民会觉得自己的选票被剥夺了,而且巫统太强了,导致我们对制度没有信心。”
“为了乡区选票,巫统主席阿都拉巴达威会许多钱去喂养乡村,但是城市的服务却没有提升。我国的城乡差距很大,城市的交通、卫生都做不好;执政党继续假装以乡村为主,没有妥善地处理城市这一块。”
他也以美国和澳洲的选区划分为例,两国的选区人口平均都相差不远例如在美国,从1920年代至今,都只有425个下议院选区,虽然多年人口有增长,但拉长补短,平均人口还是差不多一样。澳洲则有150选区,选区之间的人口差别也在一千到二千人之间。
选区划分不公成果难计算
前马来亚大学法学副教授索迪拉查干(S.Sothi Rachagan)其著作《法律与马来西亚选举过程》中如此定义选区划分不公选区划分不公是不管选区大小,依据某个政党的利益划分选区。就算两个选区一样大小,但是若依据人口结构和投票模式稍微调整,将可利惠某个政党,特别是可操控选区划分的执政党。
他写道:“就算稍微调整选区的边界,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将某个选区变成可控制的安全区。”
黄进发的论文也写道,选区划分不公的效果,不像选区划分不均可以简单地衡量;但是,划分不公与划分不均的复合效果却可以合理地推测出来。在最理想的划分下,每个选民、每张选票的分量一样,因此,每个政党的得席率应符合其得票率,两者的比例应该近于,就像在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te representation)下一样。一个政党的得席率与得票率比例(简称席票比例)如果高于,就表示这个政党是选区划分的受惠者;反之,它则是受害者。
13 个不同政党的席票比例就可以得出各党得票的相对价值譬如在1959 年,联盟得到51.77% 选票,分得71.15% 议席,其席票比例为1.37;回教党得到21.27% 选票,却只得12.50% 议席,席票比例为0.59;以1.37 除以0.59,我们就知道当年联盟的票等于回教党的2.34 票。
以此类推,如果一个政党得到选票却连一个议席也分不到,相对于这个政党,联盟国阵选票价值无限大了。在得到议席的政党当中,最吃亏的应该是1986年的回教党,当时国阵的 张支持票等于回教党的40.41张选票。在2004年大选张国阵得票的实效等于2.58张民主行动党得票、8.15张回教党得票和26.08张国民公正党得票!
除此之外,选委会决定在哪一州增加新选区也将决定是否利惠国阵。
理科大学社会科学教授罗国华在二月份的《激流月刊》(Aliran)撰文提到,在2003年的新选区划分中,选委会增加了26个新国会选区及63个州选区,这些新选区都划在国阵在1999年大选时获胜的州属反之,在野党表现良好的吉兰丹、登楼和吉打等州则没有新选区。2004年大选,除了槟州武吉牛汝莪(Bukit Gelugor)之外,所有新选区都由国阵获胜。
由此推算,选委会刚在砂拉越新增的三个国会议席,会否在这届大选利惠国阵?根据2004年大选成绩,国阵在砂拉越州囊括了28个国会议席中的27个。

没有评论:

文字营的反思之为什么不博客

文字营的反思之为什么不博客        在今天资讯爆炸的时代里,集体讨论的太多,但是很快变就成过眼云烟,就如大数据时代人的思想行为越来越碎片化。今天无论是任何社交媒体最害怕的是无穷无尽的问候,各种形式的图片与caption。甚至一些比较严肃的社群已经发出警告,除了讨论严肃...